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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好的牙·讯|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于2026年10月28日公布《关于规范调整本市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沪医保价采发〔2026〕2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相关规定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附件所列价格标准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收费标准。
《通知》依据国家医保局2025年印发的《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等文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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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上海市《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
上海《通知》附件列明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价格标准及支付办法。其中部分项目的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价格标准相同,例如牙髓活力测验费为3元/牙、颌位转移检查费为227元/次、全口牙周系统检查费为140元/次、牙周探诊费为40元/次。附件注明,牙周探诊费不与全口牙周系统检查费同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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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上海市《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
并非所有项目各级价格相同。例如,牙拔除费的最高收费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48元/牙、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42元/牙,附件注明该项目含麻醉;阻生牙拔除费分别为320元/牙和279元/牙,附件规定,阻生牙拔除不进行翻瓣的,减收25%。
医保支付方面,《通知》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范围的价格项目分为甲、乙两类。参保人员使用甲类项目发生的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使用乙类项目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负一定比例,其余费用再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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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上海市《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
非疾病治疗类项目,如正畸矫治类、口腔修复类(固定修复、桩核修复、全口义齿、可摘局部义齿等)、牙齿漂白类,以及窝沟封闭、前牙形态修复、咬合板治疗、牙面抛光、牙面喷砂等,上海市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此外,《通知》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工作,按要求将结算数据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此前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根据好的牙此前报道,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级医保局在2026年下半年全面完成已发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对接落地政策解读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