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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
好的牙·讯|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通告,就《湖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细则旨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公民医保合法权益。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该细则适用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的举报奖励。同时明确,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资金的举报奖励可参照执行。
细则建立了分级奖励制度,将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为提供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并协助查处,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按案值10%奖励;二级为提供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不直接协助查处但举报内容与事实相符,按案值5%奖励;三级为提供详细违法事实或线索但无法提供证据或协助查处,举报内容与事实基本相符,按案值3%奖励。
奖励金额方面,细则明确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此外,细则还提出对于不涉及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的情形,可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细则对奖励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需在案件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奖励程序,通过规范化的审批流程向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发放奖励通知书。举报人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月内持有效证件领取奖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护举报人权益,细则特别强调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严禁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同时明确对虚假举报行为将依法追责,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资金管理与监督方面,细则规定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遵循分级预算、属地管理、专款专用原则,纳入同级部门预算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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