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的牙·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例行健康提示环节,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胡强强对部分“网红医生”将医疗科普作为牟利工具的行为提出警示。
胡强强指出,医疗科普已成为短视频平台的热门话题,越来越多的医生通过直播和短视频传播健康科普知识。然而,部分“网红医生”滥用专业权威为自己背书,假借科普名义违规进行导医导诊、线上问诊、线下引流、直播带货甚至高价开药。更有甚者通过夸大治疗效果、虚构病例、杜撰故事等手段误导公众,以此敛财牟利。他强调,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和广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公众应保持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胡强强重申医疗规范:患者需在线下实体医疗机构完成首诊并明确诊断后,才可通过具备资质的互联网医院进行复诊。他提醒公众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服务”栏目查询全国医疗机构信息。国家卫健委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互联网健康科普乱象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此前,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栏目曝光了同类现象。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经过平台认证的医生账号及地方融媒体中心、杂志报刊认证的账号,存在以科普为名诱导患者线上问诊并高价开药的行为。此外,部分“网红医生”通过直播带货销售保健品。报道指出,这些行为违反了2018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4个部门于2025年6月13日联合印发了《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文件明确提出要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重点打击网络“医托”、违规发布医药广告,以及假借医学科普或会议活动等“引流”“带货”、伪造编造变造在职或离退休行业人员视频营销牟利等不法行为。

此外,上海、黑龙江、四川等省市早前相继出台监管政策。上海市卫健委联合市爱卫办于2025年3月20日发布《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明确禁止以科普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或直播带货,要求医务人员开设科普账号需经单位审批,严禁退休离职人员擅用原职务身份,且不得将账号交由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机构运营。
黑龙江省卫健委与省科协于2025年4月2日发布《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十不许”(试行)》,除禁止违规导诊和不当牟利外,特别规定不得批量发布低质内容诱导流量,禁止跨专业“擦边”博流量,并严禁提供虚假认证文件。
四川省卫健委联合省委网信办于2025年5月22日发布《四川省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在严禁变相牟利和虚假认证基础上,要求标注公共政策信息来源,并明确人工智能生成的健康科普内容需添加显式标识。